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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nxi 发布时间:2018-05-17

第三届全国计算机类课程实验教学案例设计竞赛通知

一、竞赛目的

为实现高校计算机类课程实验教学体系与教学内容的协同,推进探究性、创新性实验教学改革,提升高校教师的实验教学水平。以问题为导向,在教学中培育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工程实践能力,促进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先进教学理念、内容、技术和方法的广泛应用与共享。

二、组织形式

1.竞赛由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计算机学科组与教育部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主办,相关企业协办,高等学校承办。

2.为保证竞赛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及评审专家组。

3.竞赛组织委员会及评审专家组由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计算机学科组、教育部计算机基础及专业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及高等学校有关专家组成。

4.竞赛组织委员会制定竞赛章程、决定竞赛模式、规定竞赛规模、制定竞赛规则、设置奖项与获奖比例;确定竞赛时间、评审时间及评审结果的公布;负责与协办方的合作事宜及宣传等工作。评审专家组负责确定竞赛方向与竞赛内容,评审竞赛作品;负责竞赛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及与协办方技术协调。

5.竞赛承办学校由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计算机学科组成员学校申请,组委会批准。

三、竞赛形式

1.竞赛一到两年举行一次。

2.竞赛分初赛和复赛两个阶段。

3.初赛采取在竞赛网站自愿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需在竞赛截止时间前,根据指定格式,在组委会竞赛网站填写参赛者信息,并提交实验案例设计方案参赛。

4.评审专家组采用网络评审方式评选出参加复赛实验案例,并在网站上公布复赛参赛名单。

5.参赛者在复赛时需汇报实验案例设计构思,由评审专家组与复赛观摩代表共同评选出获奖作品。

6、竞赛评选时将根据实验教学的发展及推广,设立特别评选机制,以鼓励基层实验示范中心实验人员参加,并鼓励虚拟实验的开展及建设。

四、参赛对象

1.在高等学校从事计算机类课程理论与实验教学的教师均可参赛,案例设计主持人需要具有两年及以上在高等学校从事计算机类课程理论与实验教学的经验。

2.每位参赛教师在一次竞赛中参与的实验案例不得超过2项。

3.每个实验方案的参与者不超过3名教师。

4.获得复赛资格后,参赛教师需经学校教务或实验室主管部门推荐方可参加复赛。

五、竞赛内容 

1.知识范围:大学计算机基础类课程、计算机系统结构类课程、软件与理论类课程、计算机应用技术类课程等相关实验与实践项目。实验案例要体现学生在实验中的自主研学、综合设计、工程实践与创新发挥。

2.参赛要求: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原创,最好经过实践教学检验。

六、竞赛奖项

1.竞赛复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及优秀奖;每次竞赛评选一等奖不超过复赛参赛总数的10%,二等奖不超过复赛参赛总数20%,优秀奖不超过复赛参赛总数的30%。

2.竞赛将设立最佳创意奖,最具示范效应奖、最佳虚拟实验案例奖。3.获奖证书由教育部计算机基础或专业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与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签章。

4.竞赛通知及获奖通知由教育部计算机基础或专业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与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签署。

七、时间安排

本次竞赛5月中旬启动竞赛;7月15日截止参赛报名(包括提交参赛文档),8月上旬完成网络初评;8月底前终审;9月公布竞赛结果。

八、成果共享 

1.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赛教师及所在学校所有。

2.参赛教师应自觉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规,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竞赛的主办、协办和承办方均不承担任何因参赛作品知识产权纠纷所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3.竞赛组委会拥有无偿公布、出版参赛作品的权利。竞赛结束后,竞赛组委会将在竞赛网站发布优秀参赛作品的设计方案、实物图片和演示视频;将编辑出版优秀参赛作品集。在公布、出版参赛作品时署名参赛教师及所在学校。

九、联系方式 

竞赛组委会的邮箱:    lishanshan@tsinghua.edu.cn

竞赛组委会的地址:    北京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教学实验示范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        李山山  010-62773730转2

十、其他 

本竞赛的修改与解释权归竞赛组织委员会。

附件:第三届全国计算机类课程实验教学案例设计竞赛通知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计算机学科组